-獨木舟運動安全須知

 

划舟人士必須牢記在水面及水中常有意想不到之危險,故應熟習及鼓勵他人注意水上安全措施。

 

(甲)

凡參加獨木舟活動者應懂游泳,划舟時應穿著標準之救生衣或助浮衣,並能完成以下之測驗:

1.

和衣游泳五十米

2.

在水中潛泳一短距離

3.

踏(踩)水及在指定的水域停留一分鐘

以上測驗最好在該活動之地點進行。

 

(乙)

督導:

1.

活動負責人應注意及確定當日天氣、潮水及環境是否適合進行該次活動。

2.

獨木舟活動應有合格之獨木舟教練督導。

3.

813歲少年獨木舟課程,每一名教練不應督導超過6人參加者。14歲以上獨木舟課程,每一名教練不應督導超過8人參加者。

 

(丙)

天文台訊號對獨木舟活動之影響:

1.

一號風球:表示有一熱帶氣旋集結於香港周圍約八百千米內,但並無任何最高陣風或持續風速之預告,故划舟者須作近岸活動。(近岸指活動中心地點五百米範圍內)

2.

雷暴警告:一般不宜划舟,唯在有關教練及活動中心負責人審慎考慮該地區之環境及支援系統後,在安全情況下可作近岸活動。

3.

黑球:強烈季候風訊號,風力時速為41-70千米,一般不宜划舟,唯有關教練及活動中心負責人審慎考慮該地區之環境及支援系統,在安全情況下可作近岸活動。

4.

紅色暴雨警告:表示暴雨已經開始,在過去一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香港廣泛地區錄得超過50毫米雨量。暴雨已經或將會導致道路嚴重水浸、交通擠塞及山洪暴發的危機。一般不可划舟,唯在有關教練及活動中心負責人審慎考慮該地區之環境及支援系統後,在安全情況下可作近岸活動。

5.

三號或以上之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停止划舟。

 

(丁)

他公告對獨木舟活動之影響:

1.

海水污染:受污染地區如對划舟人仕身體健康可能造成一定程度之影響或感染,不宜划舟。

2.

鯊魚警告:發現地點不宜划舟。

3.

嚴寒警告:表示天氣在數日內異常寒冷不宜划舟。

 

 

(戊)

划舟者應穿著標準之救生衣或助浮衣, ( 符合歐洲標準檢定局 EN393/395/396型號或其他國家所訂之安全標準 ) 或助浮衣有關資料可向總會查詢。

 

(己)

划舟標準設備:

1.

獨木舟應有足夠浮力,此等浮力裝置在覆舟時應能:

A. 留在原來位置;
B. 不受水壓影響;
C. 使獨木舟平衡地浮在水面。

2.

獨木舟在船頭及尾部應綁上手挽或艇面繩,以便覆舟者作扶持,及方便進行拯救。

3.

具備標準救生衣或助浮衣,及適當之划槳。

4.

穿著適當衣服,以免被太陽灼傷或受寒。

5.

穿著適當之膠鞋以保護足部,拖鞋及涼鞋均不適宜。

6.

在大浪之環境應具備防浪裙。

 

(庚)

海上旅程,指距離超過10千米以上的獨木舟旅程:

1.

宜有安全艇隨航。

2.

每組最少三隻獨木舟同行;預先協議聯絡訊號。

3.

留意天氣報告,可上網或致電天文台查詢。

4.

超過一天之旅程更應詳細策劃。

5.

出發前應將行程通知陸上負責人士及水警。

6.

覆舟後不應離開獨木舟,漂流至危險環境除外。

7.

應攜帶下列設備:

a. 獨木舟上:

  • 食物

  • 後備衣著(乾)

  • 水殼

  • 導航用具

  • 救生繩(5-8米)

  • 急救箱

  • 防水電筒

  • 暴寒膠袋

  • 收音機

  • 簡單修理用具

  • 後備槳

  • 求救設備

  • 防水記事簿 /

b. 安全艇上:

  • 急救箱

  • 修理箱

  • 後備糧食及飲用水

  • 求救設備

  • 防水電筒

  • 救生繩

  • 暴寒膠袋

  • 萬用刀

8.

留意及避開航道及泳區。

9.

避免在避風塘及海港範圍內划獨木舟。

10.

避免在夜間划獨木舟。

11.

對本港水流及導航標誌應有一定的認識。

 

(申)

意外報告

當意外事件發生後,負責人應於兩星期內呈交一份意外報告給香港獨木舟總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會將分析該等報告,有需要時給各屬會建議,以防止同類意外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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