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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流及展能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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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及發展本地激流活動
舉辦激流訓練課程
統籌在本地舉辦獨木舟激流國際賽事
制定及進行發展獨木舟激流訓練計劃
推薦教練參與教練培訓計劃
推薦運動員參與精英及青少年培訓計劃
提名運動員及屬會參與獎勵計劃
與發展委員會作緊密聯繫
協助提供人手參與有關項目的表演及示範
維修及保養所有總會激流獨木舟之裝備
提供有關購置裝備的資料及意見
撰寫及編定每年活動報告及計劃
確保所有文件及單據貯存於總會秘書處
審查及監察裁判考試及證書之簽發
執行其他由執行委員會所授權的工作及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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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一名(執行委員會成員) 副主委一名(執行委員會成員) 委任秘書一名 委任委員不超過八名